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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关于返还冻结资金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对网络电信诈骗冻结的涉案账户进行梳理,发现一批符合返还的涉案资金,现依法对一批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1、返还银行卡:6222****2763,持卡人:张元;接收银行卡:6217****1252,持卡人:邵*珠,返还金额:5000元;
2、返还银行卡:6217****9084,持卡人:王彦峰;接收银行卡:6217****5954,持卡人:何*萍,返还金额:17000元;
3、返还银行卡:6228****2570,廖利兵;接收银行卡:6217****4326,持卡人:谢*清,返还金额:30000元;
4、返还银行卡:6230****8578,持卡人:张兵红;接收银行卡:6228****8075,持卡人:黄*;返还金额:2999元;
5、返还银行卡:6228****6371,持卡人:陈清准;接收银行卡:6227****1831,持卡人:邵*娟;返还金额:150000元;
6、返还银行卡:6217****0351,持卡人:吴华涛;接收银行卡:6227****1831,持卡人:邵*娟;返还金额:8033元;
7、返还银行卡:6228****1713,持卡人:郑俊玉;接收银行卡:6227****1831,持卡人:邵*娟;返还金额:10000元;
8、返还银行卡:6217****2771,持卡人:张会;接收银行卡:6227****1831,持卡人:邵*娟;返还金额:17200元。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三十天,如有异议,请自公示30日内,联系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反电信诈骗大队
联系电话:0668-5135122(工作日8:30-17:30)
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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