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展翅南方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社区广播台

查看: 208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茂名市四部门联合举行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训诫帮教暨亲职教育会 帮助五名未成年人重回人生正轨

[复制链接]

279

主题

326

帖子

2176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17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21:35:5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感谢司法机关对我的教育,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以后我一定好好改正,认真学习,不辜负大家的期望……”4月23日上午,在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训诫、帮教暨亲职教育会上,一名未满16周岁的涉案未成年人后悔地说道。

  近年来,涉罪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的案件日趋增多,针对此类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十分必要。
  近日,茂南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强制侮辱案件中,发现其中有五名涉案嫌疑人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但五人的行为性质比较恶劣,且处于生理、心理发生急剧变化的特殊时期,辨别是非、自我约束能力相对较弱。

  为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新走向人生正轨,4月23日上午,茂南区检察院联合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羊角派出所,邀请市检察院及市教育局,召集五名涉案人员及其家属,学习了该院制作的《呵护花蕾,关爱少年》法治读本,并召开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训诫、帮教暨亲职教育会。......................................................................................................................................................     

会上,羊角派出所通报了基本案情及人员行政处罚等处理情况。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五名临界预防对象进行了心理疏导,让其勇于承认错误、勇于改过,教导其做好人生的规划。市公安局茂南分局法制科则指出五名临界预防对象行为的违法性,并引导其思考将来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


  在与五名临界预防对象谈话中,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向其耐心讲述了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使其明白哪些行为坚决不能做,提高法律意识,远离违法犯罪。鉴于五名临界预防对象中有三名是在校学生,两名已经辍学,市教育局安全保卫科对其讲述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意义及重要性,叮嘱调整心态及做好开学的准备,尤其是对两名已经辍学的临界预防对象进行劝说,使其许下重返校园承诺。

  另外,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向到场的家长及村委干部了解了情况,分析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家长既要赚钱养家,但同时要多花时间和子女沟通。”检察官语重心长地对家长们说道,敦促家长们严加管教的同时,要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
  最后,经过临界预防、训诫、帮教,五名涉罪未成年人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在学校认真读书,不再做违法的事情。经过亲职教育,家长们保证以后履行好监护的责任,保证教育好子女,确保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来源:茂名日报、羊角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