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官气、霸气、匪气于一身 “最大卖官案”主角获死缓
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2004年8月初,“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卖官案”主角——黑龙江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被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提起公诉。 马德1949年出生在黑龙江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82年2月到1988年11月,历任林海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于1988年底调任牡丹江市任副市长。 在主政绥化的6年中,马德收受贿赂、卖官达到肆无忌惮的地步:原绥棱县县长李刚在送给马德30万元后被提拔为绥棱县委书记,原海伦市委副书记王学武将50万元送到马德手中,几个月之后如愿以偿地坐上了青冈县县长的位子…… 2002年8月16日,中纪委、黑龙江纪委通报,马德从1995年至2002年4月,收受贿赂502万元,美金2.5万元;收受礼金1373万元,美元29.4万元、港币12.7万元、各类物品价值240余万元,共折合人民币2385万元。 黑龙江纪委的通报中,称马德“独断专行、妄自尊大,容不得不同意见;在工作作风上,集官气、霸气、匪气于一身”。 与马德共过事的人描述马德的举止是“粗俗”、“粗暴”。曾有一个局长在下午上班时来找马德,敲了一次门没敲开,就问马德的秘书,证实马德在屋,就又过去敲,结果惹恼了马德,他站在走廊里破口大骂。 在马德的家中及办公室,办案人员搜出裘皮大衣10多件,摄像机、照相机50多架、皮鞋500多双、衬衣200多件以及各种名贵手表等。 马德曾被爆出沉迷女色,以多占有女人为成功标志,与妓女的苟合也记录在日记中,还以三姐妹均和自己上过床为炫耀。 马德案发后,整个绥化市所辖的一区三市六县中,260多名干部卷入,50多个单位的一把手被牵扯。 2005年7月28日,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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