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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顶“越南帽”,让她成了抢劫犯?只因被抢的是政法委领导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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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1:19: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许菊妹向红星新闻展示上诉材料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2011年8月6日下午2时,一起抢劫案在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发生。被抢的是时任乐东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某某的82岁老母亲陈某某(两人现已故)。事发一窄巷,自称目击者的仅有一人。许菊妹被指头戴草帽进入小巷,抢劫老人一对金耳环,是该案唯一嫌疑人。案发次日,在当地镇上经营早餐的许菊妹被刑拘。
该案中,证物是一顶草帽,被当地媒体称为“草帽案”。2012年4月19日,乐东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许菊妹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对此,许菊妹家属极为不满,坚称许菊妹无辜。
近日,许菊妹向红星新闻提供了一份海南二中院编号为(2016)琼97刑终323号《刑事判决书》,上面显示,2018年7月23日,该案改判,许菊妹无罪。红星新闻从海南二中院证实,判决文书属实,该案确已改判。
在莺歌海镇古井旁一个简陋摊位卖了近十年早点的女人,面对红星新闻记者谈起此事,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许菊妹向红星新闻展示终审判决结果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时任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母亲被抢
一妇女路过案发地,被指嫌犯
这是一起抢劫老人金耳环的案件,案发次日,在当地镇上经营早餐的许菊妹被刑拘。
但7年来,许菊妹一直喊冤申诉。
据南海网此前报道,许菊妹一案中的原案受害人陈某某在许菊妹入狱服刑后不久去世,而陈某某的儿子、时任乐东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的冯某某不久也因病去世。对此,莺歌海镇多位当地人士向红星新闻证实,案发后不足两年,陈某某去世,之后,冯某某去世。乐东县政法委方面也向红星新闻证实了这一说法。
据终审判决书,莺歌海边防派出所《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中记载,82岁陈某某于案发当天到莺歌海边防派出所报称,其于2011年8月6日14时许,在莺歌海镇博爱街一条小巷内,被一名身份不详的女性抢夺一对黄金耳环,并造成其左耳垂处拉伤流血,缝合四针。
判决书部分内容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在警方询问笔录中,陈某某的陈述却不相同,疑犯从“一名身份不详的女性”变为“我认识那个女人,她在莺歌海镇老井附近卖早餐的,也懂她住在哪里……”
许菊妹的早点摊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多名证人证实,案发时间左右,许菊妹头戴草帽,进入事发小巷。
对此,许菊妹并未否认,她告诉红星新闻,进入窄巷后,她确曾看到受害人陈某某,“她走路很慢,我就超了过去。本来准备去巷子那头去玩牌。到巷口后,见没人,我就回家去了。”
许菊妹来到当年案发小巷,向红星新闻讲述当时的经历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日前,红星新闻来到事发现场,看到事发小巷长不足百米,宽仅一米左右。所处位置并不偏僻,不少行人穿梭其中。
一审认定许菊妹有罪的重要理由是,她曾5次供述,案发时经过小巷。但许菊妹称,从始至终,她从未承认抢劫一事。
该案自始至终仅有一名目击者,是住在案发地附近的何某某。根据判决书显示,她曾陈述,“2011年8月6日14时许,我从南面进入博爱街的那条小巷准备回家。看见许菊妹走在我前面约两三米处,陈某某和许菊妹相向而行,她们两人相距不足一米,陈某某走路动作很慢,许菊妹靠近陈某某的时候,突然……摘下了陈某某……金耳环……”
判决书部分内容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但之后,何某某多次变更口供。事发时,她所在的位置出现3种完全不同的说法。
2018年7月底的终审判决书中认定,公安机关在本案侦破中取证方式不合法。唯一的目击者何某某,是由被害人家属找来作证。此外,受害人年纪大,耳聋,公安人员本该依法寻找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与,但在该案中,警方却找到被害人的女儿做翻译,“这种取证方式显然不合法。”
判决书部分内容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一顶草帽,获刑4年罚款1000元
她和家人走上伸冤之路
案发第二日早8时,许菊妹的早点摊前出现了民警,“他们让我去趟派出所。我说,要做早餐,在忙,去不了。”最终,许菊妹被带走。
被带走后,许菊妹即否认曾抢劫他人,警方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
一顶草帽,一件上衣,除此之外,警方的《扣押物品清单》中别无记载。整个案件中,证人证言针对物证仅有一点相同,且有实物支撑,许菊妹亦认可:那顶草帽。
红星新闻走访莺歌海镇发现,与海为邻,在这个热带渔业小镇上,此类草帽并不稀奇,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被当地人称为“越南帽”,这顶草帽成了本案唯一物证。“他们问我,是否抢劫?我回,没有。”但在当天,许菊妹被刑拘。几日后,即被批捕。
警方在许菊妹家搜出了类似的草帽 图据南海网
一审判决在8个月后下达:2012年4月19日,乐东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许菊妹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
许菊妹一审获刑后,她的丈夫吴帝元即开始上诉。但2012年12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维持原判。
这个时候,许菊妹的外甥女婿陈人雄已为此事奔忙数月。他皮肤黝黑,身材瘦小,说话时中气十足。他依稀记得,事发两三个月后,自己才得知舅妈被捕的消息,陈人雄告诉红星新闻,吴帝元找到了他帮忙。后来,他成为推动此案昭雪的长跑者。
许菊妹和帮她坚持伸冤的外甥女婿陈人雄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2013年5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姜飞关注到此事后,即介入调查。2013年5月2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发表题为《“凭一顶草帽判我抢劫罪”》的报道。
次日,《新京报》发表评论《凭一顶草帽怎判抢劫罪?》(见下图),文中质疑,该案唯一“证物”只是一顶草帽。同时,唯一目击者何某某的证言难以自圆其说。“何某某与受害人沾亲带故,她说亲眼目睹了抢劫过程,还说当时距离抢劫现场只有二三米远,正常情况下,她会眼睁睁地看着亲人被抢吗?”
媒体的持续关注,让此案走入公众视野。
2013年5月2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继续报道此事,称“昨日上午,乐东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某某对许菊妹一案作出正面回应,坦承正因为案件受害人是自己的母亲,也正因为自己是乐东县委政法委的(常务)副书记,所以从案件的发生到审结,他从没干预;同时,受害人虽然是自己的母亲,但也是一位中国公民,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原标题:县政法委副书记母亲被抢 女子路过被判4年 喊冤7年改判无罪

来源:今日头条号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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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1:25:28 | 只看该作者
唉,太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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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1:42:10 | 只看该作者
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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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1:44: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六月飞霜,窦娥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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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1:59: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被人冤枉真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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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2:04:38 | 只看该作者
就因为是县政法委副书记母亲被抢就要冤枉一个无辜的人吗?法律何在公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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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2:06:32 | 只看该作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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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2:14: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冤枉难受,希望有关部门还受害者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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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2:1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可怜啊,应该好好查查当年的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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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2:18: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终于能够得到平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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