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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通报
1月12日,霞山区一影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目前,伤者已无生命危险,涉嫌故意伤害的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1月12日21时许,受害人荆某在霞山区某影院看电影时,因与犯罪嫌疑人王某发生口角,被王某一伙人持刀刺伤,荆某的朋友赵某及商场工作人员陈某上前劝阻时也被这伙人划伤。案发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联合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并随即展开抓捕。
目前,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温馨提醒
出现问题应该本着宽容大度的原则去解决,如果通过吵架,甚至是大动干戈等方式,最终将会两败俱伤,害人害己。希望各位市民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多一份理解、少一份猜疑,多一份谦让、少一份责怪,共同维护和谐的社会关系。
警察蜀黍提醒,因发生纠纷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殴打他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致人轻伤以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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