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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正式宣布将网约车纳入出租汽车经营范围,并明确网约车司机需具有出租汽车从业资格且完成注册方可上路行驶。该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是指使用7座以下乘用车,按照乘客意愿提供的营利性客运活动,包括巡游和网约两种经营形式。而无论哪一种,出租汽车均应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
根据管理办法,无论是巡游车还是网约车都需要取得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驾驶员也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
巡游和网约两种资格考试如果内容相同,成绩在有效期内可以互认。司机在营运时必须携带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不少网约车司机表示,新办法可能会引起网约车新一轮的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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