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上门家访,是严管更是厚爱,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日前,面对前来家访的单位领导,茂名市纪委七室副主任陈锐波如是说。茂名市纪委有关领导与其促膝谈心,送上组织的温暖和关爱,并鼓励其家属当好廉内助,把好幸福门。
近期,茂名市纪委印发了《关于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家访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认真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通过家访构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防火墙。茂名市纪委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率先带头开展家访监督,既做好家访领导的工作,又主动当好家访对象,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各级纪委(纪检组)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效应。
要求“人人受访”全覆盖
茂名市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要求“人人受访”全覆盖,重点是:新交流、提拔、重用的,要在其宣布任职后1个月内完成家访;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要定期家访;有轻微违纪问题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的,要随时家访;所在单位部门或分管(监督)的领域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要马上家访。
家访过程始终做到“四问五清”
家访主要利用晚上或周末,采取逐级家访、入户“拉家常”式座谈、固定家访与随机家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家访过程始终做到“四问五清”,即:问本人、问家属、问子女、问社区,干部思想动态清、家庭成员清、生活状况清、家庭愿望清、实际困难清。
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针对茂名高州市公安局系列腐败案,高州市纪委首批重点家访该局纪委书记及该委第四纪检组组长,一起分析原因,提醒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目前,茂名已组织安排领导干部家访227人次(含县区副科以上干部),走访社区151个,家访纪检干部653人,询问了解纪检干部的家属860人,填写《家访监督记录表》《社区监督记录表》及承诺书共2612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