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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我市非标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切实做到便民惠民,现决定对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6日已登记上牌并收取牌证费、拓码费、照相费用的非标电动车所有人,给予办理退款。
退款地址:茂名市油城四路51号大院(旧公安局);
退款时间:从11月22日起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注意事项:非标电动车所有人带本人身份证、非标电动车行驶证、有效票据(牌证费、拓码费、照相费),经工作人员核实后现场办理退款。
查询电话:2855662
特此通告!
茂名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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