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展翅南方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社区广播台

查看: 440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高法:法院人员严禁参与地方招商及联合执法

[复制链接]

105

主题

123

帖子

36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6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2-8 15:04: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都讯 记者商西 实习生刘嫚 最高法院昨日发布《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提出各级法院要设立法官考评委员会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禁止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招商引资、“拆迁领导小组”、联合执法等,法院不得以办案数量排名、末位淘汰等方式调整法官岗位,不得要求法官工作日之外加班。

  有法官认为,相关规定将进一步保障法官独立办案,解决法官的后顾之忧。

  危害法官安全的

  可及时商请公安处理

  去年春节期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遭其审理的离婚案当事人枪击而亡。今年悲剧再度发生。1月26日,除夕前一天,广西陆川一名退休法官被一男子持刀刺死,凶手也是一起离婚案当事人。

  司法人员人身安全屡受侵害,如何加强履职保护备受关注。此次发布的文件明确规定,对于干扰阻碍司法活动,恐吓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在法院周边实施静坐围堵、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立横幅等行为的人,法院应当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危害法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可由机关安全保卫部门会同司法警察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撰文指出,一些单位、个人为泄私愤、谋私利,阻挠、妨碍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甚至诽谤、威胁、侵害司法人员。近年发生的湖南永州法官遭枪击、湖北十堰法官遇刺、北京昌平马彩云法官被害等事件,都是侵害司法权威的极端表现。此外,司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也时常遭遇各类诬告陷害、恐吓威胁和诽谤侮辱,有的甚至波及其家人,这不仅影响到办案人员的职业尊荣,也严重破坏了司法生态。

  上海一位法官对南都记者表示,对此,各地现在都在探索相应办法,当前法院的保安、物业等保障力量比较弱,司法警察队伍也有待加强,如果能建立专门的机构,可能更有利于保障司法人员的安全。

  各级法院

  要设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李少平还撰文指出,现实中,一些单位、个人甚至个别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案件,或是“打招呼”“批条子”,或是借助人情关系、威逼利诱对法官施加压力,严重影响到司法公正。还有一些地方未充分考虑司法机关的职业特点,以行政指令方式安排法官从事招商引资、行政执法、治安巡逻、交通疏导、卫生整治、行风评议等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既损害了司法机关客观、中立、公正的形象,也使法官难以专注于行使审判权。

  对此,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阻碍法官休假实施办法均明令禁止,并依法办案不受外部干预。严禁法院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杜绝参加地方牵头组织的各类“拆迁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

  上海一位法官告诉南都记者,在司法实践中的确会有一些法官参与行政活动的现象,比如政府部门的重大项目办公室,会让法官以顾问身份参加,由于前期参与,相关案件到法院之后就难以保障司法的独立性。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办法提出,各级法院要设立法官考评委员会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法官代表由全体法官推选产生,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调离、免职、辞退或作出降级、撤职等处分,也不得以办案数量排名、末位淘汰等方式和接待信访不力等理由调整法官工作岗位。

  根据办法,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组织对法官或其近亲属可能面临的侵害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为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法官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给予赔偿或补偿等。

  一位法官还对南都记者提到,有法院院长担心到年底完不成指标,又没安排加班,是履职不力的表现,就会要求加班,甚至法院之间加班形成“攀比”。对此,实施办法明确法院不得强制要求法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保障法官的休息权和休假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