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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公证废除但佛山尚未落地,继承过户最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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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1 01:5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公证机关继续为7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的好事备受关注。加上去年7月废止的“强制公证”,以往认为“给子女留房,通过买卖方式更省钱”的观点要改改了,通过继承或赠予的方式可能更划算。同时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2017年6月30日前,广东省将有67家公证机构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佛山共有包括佛山市珠江公证处在内的6家公证机构可免费办理,记者从其中一家公证处了解到,免费办理的服务已经落地。

  继承房产无需缴契税,

  较买卖方式更划算

  2016年7月,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今后继承房产、分房遗嘱、赠予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都可以不用公证,但记者从禅城和南海房管部门了解到,该项新规尚未落地,“在没得到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前,目前佛山地区还是需要提供相应的遗嘱公证或继承公证书才可办理相应的继承过户。”工作人员表示。

  那么今后如果该项新规一旦落地,通过继承、赠予、买卖三种方式留房给子女,究竟哪种更划算呢?

  广东康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杨毅解释,无论是继承还是买卖方式,其都是不动产变更登记的一种行为,在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的情况下,当然可以采取买卖过户方式,但被继承人死亡后显然就不可能要求死去的被继承人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就成本而言,两者最大的不同是继承过户无需缴纳契税,普通买卖过户需要缴纳契税。

  以一套市值100万元的房产为例,根据目前实施的契税政策,通过买卖方式过户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评估费等,如果房产是父母唯一且购买超过五年,个税和增值税都可免除,最大一笔费用就是契税,90㎡以下需1%,即1万元。

  而如果采用继承方式,假设仍需要强制公证,则费用包括遗嘱公证费\继承权公证费、评估费等。

  若老人在世,可通过遗嘱公证方式,费用为330元每份(70岁以上目前可享受免费)。若老人已去世,则继承权公证费会按照房产评估价的百分比收取。算下来公证费需要1万元左右。而非强制公证一旦在佛山落地,则这笔费用即可省去。“可以看出,生前采用遗嘱公证比过世后继承权公证费用更低,也更简便。”杨毅说。

  今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过户

  那么如果无需公证,子女需要通过哪些材料来办理继承过户呢?杨毅表示,就继承过户而言,其又包含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是基于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而产生的继承。按照新的规定,只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便可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杨毅说。而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按照新的规定,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当然,适用此种方式办理继承过户的前提是全部法定继承人可以对遗产的处理协议一致,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则需要采取诉讼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合法继承人。”

  “强制公证废止后,最大不同就是将原来房屋管理部门在办理过户中强制要求的遗嘱公证或继承公证予以取消,当事人只要提供最基础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或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即可。而实质上,遗嘱公证或继承公证本身只是对原有法律行为的一种确认,其本身并没有产生新的法律行为,这也是此次强制公证废止的根本法律缘由。”杨毅说。

  文/佛山日报记者吴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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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31 09:11: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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