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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政不断,房价大幅下跌的曰子将步步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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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8 10:30: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长效机制,把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做细做实。随后,类似广州等城市的“租售同权”,以及北京刚刚推出的“共有产权”等细则公布。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可租可卖


       近日,由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门起草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不少于30%房源将分配给“新北京人”。

       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和购买人共同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可租可售,房源满5年后,购房人可按市价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住房产权。

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

1、 拥有在京购房资格,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且不得有住房转出记录
2、 单身需年满30周岁,如果是离异人士,必须离婚满3年
3、 一个家庭限一套
4、 优先满足三类人,分别是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成都:允许以5年前价格买房


       日前,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有关领导举办“成都产业新政50条”系列发布会的第六场发布会,在会上正式公布“成都市促进产业发展的住房保障政策措施”。


内容提要

1、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5年内不得出售。

2、关于出售价格,人才公寓出售价格为人才公寓入住时的市场价格。由房源业主单位参考同区域、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确定,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


广州:“租售同权”,严控房价


        8月2日,广州市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联合发展改革部门,进一步强化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的指导,对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定价不合理的,要坚决予以调整,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严格执行借款人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的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严格审核房贷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首付款;积极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严格落实土地供应计划,多举措加大商品住房供应;尽快编制印发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住房建设目标和规模,着力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完善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等。


重磅新政,对房价下调的影响不可估量!

        现在限制了住宅价格,让人人都能够轻松买得上房子。无论是共有产权住房还是人才公寓或者广州的指导定价,都将由政府主导的,部分内容并未开始细化说明;给炒房团造成强大的压力,从而逼其把手中屯压着的房子低价抛售出来,不能再乱哄抬房价来压榨老百姓的血汗钱!

        以“自住房”的定价为例,以前自住房的售价低于周边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售价的30%,但你以前买的“自住房”是完全产权的,但在转换为“共有产权房”之后,售价可能低于同地段售价的30%,但你得到的是一个只有70%产权的房子。如果考虑到“共有产权房”仍然具有一定的保障性质,在限价的情况下,房子的品质其实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和周边真正的商品房相提并论的。这是基本的事实。但一般商品房不存在未来的转让问题,而目前的“共有产权房”在转让等等方面都有很多限制。
这些看上去很美的新政,最终能取得多大的效果,还是要看能实施到哪一步了。对于生活在大城市的刚需来说,如今房市是供过于求,屯积了大量的鬼楼;房价高昂,让许多有需求的老百姓望楼兴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作的商品!政府打压房价的政策将越来越严,对于新房价格的强硬干预,房价将会出现大幅下调,将会带来了一个买房的黄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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