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7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嘉,男,1964年9月生,2016年3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2017年3月被双开。 李嘉简历 李嘉,男,1964年9月生,籍贯湖南湘阴,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9月-1987年7月在中山大学电子系电子学专业学习; 1987年7月-1991年9月任中山大学团委干事; 1991年9月-1994年12月任中山大学团委副书记(1993年3月正科,1994年5月副处); 1994年12月-1996年1月任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6年1月-1996年11月任团省委宣传部部长; 1996年11月-1998年12月任团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1994年9月-1997年12月在中山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1996年9月-1997年1月在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8年12月-2001年7月任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1年7月-2003年5月任团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2003年5月-2005年12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5年12月-2006年1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副市长; 2006年1月-2007年1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7年1月-2010年7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9年9月-2007年7月在中山大学中国哲学专业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10年7月-2011年1月任梅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2011年1月-2012年2月任梅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2月-2012年5月任珠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珠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2年5月-2012年11月任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珠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2年11月,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珠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6年3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2017年3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