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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强迫7人卖淫,6人为未成年人!珠海一恶势力团伙被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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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6 18:32: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寺庙上香结拜兄弟,10位成员在珠海组成恶势力团伙,线下利用商铺开麻将馆、发廊,实为该团伙的活动据点和“淫窝”;线上则组建所谓“兄弟齐心”微信群,实则用来对公安机关查处卖淫行动的消息进行通风报信。更令人发指的是,该团伙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组织7人卖淫,其中6人为未成年人。

8月5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欧某辉、黄某飞等10人三宗关联涉恶案件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恶势力团伙纠集者欧某辉犯组织、强迫卖淫罪、引诱他人吸毒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纠集者黄某飞犯组织、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引诱他人吸毒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期间,以被告人欧某辉、黄某飞为纠集者,李某忠等8人为重要成员的犯罪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组建了“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对公安机关查处卖淫行动的消息进行通风报信,并到普陀寺上香结拜为兄弟,约定互相帮忙。该团伙租用了珠海市香洲区上冲村商铺开麻将馆、发廊分别作为活动据点和卖淫地点,以卖淫人员卖淫所得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组织7人卖淫,其中6人为未成年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欧某辉、黄某飞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挑战了社会道德底线,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对上冲村百姓的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团伙。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归案后的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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