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城区两家餐饮店被人暴力撬门 盗走收银台内现金 不法分子竟如此肆意妄为 赣县公安绝不答应 7月10日、7月15日 梅林派出所连续接到 城南大道一火锅店店主报警称 其店内收银台的现金被盗 接警后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 并展开案件的侦办工作 对大量线索进行梳理后 民警发现两起案件均为同一人作案 并快速锁定嫌疑人黄某 7月22日晚 民警在城南大道一网吧内 将嫌疑人黄某抓获
经查,黄某分别于7月10日、15日凌晨3时至4时许,窜至火锅店,通过工具暴力撬门,将店内收银台中存放的共计1000元现金盗走。7月21日3时许,黄某又窜至茶山路一饭店,用同样的手法盗走现金13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警方提醒 “柜台要空”——店面经营业主要时刻提高警惕,在收银台无人时要及时将抽屉上锁;当天营业结束后,要将大额现金收起,放入保险箱等安全处或直接存入银行。发现被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赣县公安紧紧结合党史学习教育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全力打击各类侵财案件 不法分子切莫心存侥幸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来源:赣县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