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近两年后,受贿2000万元的原汕头市潮阳区委书记陈新造近日获刑十一年三个月。陈新造的落马曾牵出涉案人员多达45人,涉案款物达1.1亿元的腐败窝案。 落马书记被曝参加迷信活动,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 据12309中国检察网1月27日消息,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汕头市潮阳区委书记、汕头市委副秘书长陈新造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新造犯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1万元。 公开履历显示,陈新造1965年10月出生,汕头市潮南区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
(图说:陈新造 资料图) 他长期在汕头任职,曾任汕头市龙湖区副区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2011年7月任汕头市潮阳区委书记,2016年6月改任汕头市委副秘书长,2018年12月兼任市委办公室主任。 2019年3月,陈新造在汕头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任上被查,半年后被“双开”。 汕头市纪委监委通报称,陈新造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政治上蜕化变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长期违规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在干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工作中为本人及他人谋取利益。 此外,陈新造私欲贪欲膨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收受他人所送干股;权力观扭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被查后牵出腐败窝案,十多名下属行贿求升官 陈新造的落马还牵出了腐败窝案。2020年4月公布的汕头纪检成绩单显示:2019年,汕头市纪委监委重点查处市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陈新造严重违纪违法案,涉案人员多达45人,涉案款物1.1亿元全数追缴,创下历年来汕头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涉案金额之最。 另据《陈新造受贿、行贿案起诉书》记录,2011年7月至2016年12月间,陈新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郑某甲等40人所送贿赂共计人民币801万元、港币1445万元。记者根据当下汇率计算,陈新造的受贿额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陈新造案案情复杂。起诉书显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1月11日将案件移交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期间,该案退回汕头市监察委补充调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图说:陈新造 来源:汕头广播电视台)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陈新造在担任潮阳区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下属贿赂,先后为12名干部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这些干部全部集中在潮阳区局级部门或下属街道。 这些干部最少行贿5万港币,最多的达40万港币。在交出贿款后,这些干部的诉求均得到了满足。还有两名下属分别行贿10万港币和30万港币,但没有向陈新造提出诉求。 和下属官员相比,当地企业老板出手更阔绰。2011年至2016年期间,陈新造在项目经营和审批等环节非法寻租,为当地26名企业老板或高管提供便利,其中一名企业主一次就“借”给陈新造300万元人民币。 记者注意到,陈新造不仅受贿而且行贿。起诉书显示,为谋求职务升迁,2016年底,他在广州一家酒店送给广东某厅级单位一官员港币10万元,而陈新造个人履历显示,一年半后,时任汕头市委副秘书长的他兼任了市委办公室主任一职。 防腐记:陈新造牵出的这桩窝案不仅严重污染了当地政治生态,也让他的仕途走向了终结。纵观这起腐败窝案,客观上是由于权力监督缺位等问题为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提供了温床,主观上则是陈新造长期放松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思想道德防线严重失守致使他走上不归路。陈新造案的启示是,领导干部只有注重自身道德修养,敬畏法律,严以用权,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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