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吖萍 于 2020-11-15 21:37 编辑
一名市民将取款密码写在存折上,导致存款被盗。近日,茂南法院依法审结该起盗窃罪,实施盗窃的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市民崔某为方便记忆,将取款密码写在存折上。崔某因生病,便请林某前来照顾。林某是一名有盗窃前科的人员,得知崔某将取款密码写在存折上,便心生贪念,偷偷将存折盗走,于2019年12月2日到银行取款10000元。后林某的罪行败露,于2020年5月12日被民警抓获,归案后认罪认罚。
茂南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的财物1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林某有盗窃的犯罪前科,依法应从重处罚,但其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根据林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取款密码是取款的主要凭据,如不妥善保管则可能危及存款安全。读者应避免将存折、银行卡与密码同时存放,也不要随意将取款密码告知他人,避免财产损失。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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