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省局统一部署,5月29日-31日,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组织开展三天周末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集中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我市交警部门在辖区重点路段、KTV、夜市、宾馆酒店周边道路设置执勤卡点,铁骑大队采取“快闪+跳跃”的形式进行检查,执勤交警用酒精测仪器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检测,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
据统计,三日行动共出动警力1138人次,设立卡点116个,查处违法行为共897起,其中酒后驾驶41起,醉酒驾驶10起。
行动期间,多名“醉猫”落网:
△酒驾案例
案例1:2020年5月31日晚,钟某,驾驶车牌号粤K0950V小型轿车在沙琅路段卡点时被电白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2:2020年5月31日晚,何某登,驾驶茂名(临电)D52210车行经G325线林头路段电白大队执勤民警被查,经现场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28.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醉驾案例
案例1:2020年5月31日晚,钟某,驾驶车牌号粤KKX681小型轿车途经沙琅镇星际酒店路段卡点时被电白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已抽血待检。
案例2:2020年5月29日22时,驾驶人,黄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经信宜市区新村路路段时,被信宜市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7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已抽血待检。
案例3:2020年5月29日22时22分,驾驶人,黎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经信宜市区新村路路段时,被信宜市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14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已抽血待检。
来源:茂名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