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展翅南方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社区广播台

查看: 230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重磅,检察机关不再拥有职务犯罪侦查权!

[复制链接]

75

主题

579

帖子

1462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46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1-5 22:38: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磅,检察机关不再拥有职务犯罪侦查权!



还记得《人民的名义》吗?电视剧中,检察机关凭借着“职务犯罪侦查权”,无情地碾压公安机关。

现实中,本来是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公检法,因为一个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存在,失去了平衡,检察机关好像处处高人一等一样。

然而,从今天起,这一切都将成为过去!



10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正式通过。决定明确规定: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授予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在全国范围内被调整和停止执行。

二是赋予即将在全国成立的各级监察委员会享有对职务犯罪的监督、调查、处置职权,并可采取留着等调查措施。



这意味着,将来,这一权力将逐步过渡至监察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何,需要等到《监察法》出台之后我们才能知晓。

总之,从今天起,检察机关不再拥有职务犯罪侦查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