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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公安分局招30名特警和152名辅警,待遇很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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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9 13:28: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招聘30名特警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惠阳区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特警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
招聘特警队员30名,主要从事维稳处突、动中备勤以及巡逻防控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热心公安事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纪律约束;
3.男性,未婚,18至25周岁(1992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
4.退役士官士兵或警察类、司法类、体育类院校毕业生;
5.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6.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明显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具备适应全天候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7.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反恐、排爆、防化、狙击等专业资质、专门技能或特警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特警工作的。
三、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特警不纳入编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资薪酬为5000元/月(60000元/年,含五险),统一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包食宿,服装由区公安分局发放。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0月4日为网上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以登陆惠阳区公安分局网站的部门文件下的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惠阳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zwgk.huiyang.gov.cn/2041/hyList.shtml),填好电子版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惠阳区公安分局政工室邮箱报名(Email:hygafjzgs@126.com)。
报名表中所填联系电话一经填写,不能变更且务必保持通话通畅,否则因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10月5日至7日9:00—12:00、14:30—17:00在惠阳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人民三路182号)培训楼一楼报名(网上报名人员也需参加现场报名)。
(三)报名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
1.《惠阳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学历证书;
4.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件;
5.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6.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8.本人信用征信证明(有单位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第6、7、8项报名资料在惠阳区公安分局对报考人员政审考察环节前提交即可,其他报名资料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在现场报名当日提交。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不能提供有效报考申请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资格审查。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过关的,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报名资格审查过关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的重要证件。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考试。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理论考试、面试。
1.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惠阳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操场)。评分标准按《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2)执行。每项测试项目满分100分,单项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单项成绩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下一环节测试。体能测试总成绩按3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体能测试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理论考试环节。
报考人员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前填写《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排序,并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理论考试人员名单。如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按实际合格报考人数参加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通用能力测试。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理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理论考试6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理论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体能测试成绩和理论考试成绩之和的高低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理论考试合格者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查内容为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4.计算综合成绩。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60%,理论考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体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按理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报考人员成绩及名次将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zwgk.huiyang.gov.cn/2009/hyList.shtml)和惠阳区公安分局网页(http://zwgk.huiyang.gov.cn/2041/hyList.shtml)通知通告栏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惠阳区公安分局安排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计划生育情况。考察期间,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信用征信证明(有单位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阳区公安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该岗位是否递补由惠阳区公安分局决定。递补原则为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递补对象)。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由惠阳区公安分局统筹安排到有关单位工作。
对于在试用期间不服从管理、不胜任本职工作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正式聘用的人员,惠阳区公安分局将解除劳动合同。如出现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有关规定处理。
(七)培训
试用人员需参加为期2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惠阳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祝警官、汤警官
咨询电话:0752-3383530(惠阳区公安分局政工室)
0752-3346407(惠阳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
监督电话:0752-3363717(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3883341(惠阳区公安分局监督室)


         招聘152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惠阳区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2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职责
(一)专业技术类辅警
1.图像视频处理岗位,70名,主要协助民警开展视频监控、图像处理、电子数据分析及资料汇总等工作。
2.刑事技术辅助岗位,40名,主要协助民警开展现场保护、信息录入及技术管理等科学技术支持工作。
3.公安信息处理岗位,4名,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多媒体制作、公安信息研判、信息处理及资料汇总等工作。
4.公安信息采集岗位,6名,主要协助民警开展信息收集、信息录入、材料编写及资料汇总等工作。
(二)勤务类辅警
卡哨查缉岗位,32名,主要在沙田镇平龙公路花塘路口公安查缉卡点协助民警从事巡查执勤、设卡查缉等工作。
惠阳区公安分局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适当调整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热心公安事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纪律约束;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明显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具备适应全天候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岗位条件:
1.图像视频处理岗位
(1)男性,18至30周岁(1987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68厘米以上;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3)惠阳区户籍或生源地在惠阳区者优先。
2.刑事技术辅助岗位
(1)男性,18至30周岁(1987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68厘米以上;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刑事科学技术类专业。
3.公安信息处理岗位
(1)男性,18至30周岁(1987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68厘米以上;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管理类、法学类专业。
4.公安信息采集岗位
(1)女性,18至30周岁(1987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58厘米以上;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管理类、法学类专业。
5.卡哨查缉岗位
(1)男性,18至28周岁(1989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68厘米以上;
(2)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体校特长生、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及公安工作经历、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辅警不纳入编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资薪酬:专业技术辅警为5000元/月(60000元/年,含五险,基层所队包食宿),勤务辅警为3500元/月(42000元/年,含五险,基层所队包食宿),统一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装由区公安分局发放。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0月4日为网上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以登陆惠阳区公安分局网站的部门文件下的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惠阳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zwgk.huiyang.gov.cn/2041/hyList.shtml),填好电子版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惠阳区公安分局政工室邮箱报名(Email:hygafjzgs@126.com)。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表中所填联系电话一经填写,不能变更且务必保持通话通畅,否则因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10月5日至7日9:00—12:00、14:30—17:00在惠阳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人民三路182号)培训楼一楼报名(网上报名人员也需参加现场报名)。
(三)报名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
1.《惠阳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件;
5.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6.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8.本人信用征信证明(有单位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第6、7、8项报名资料在惠阳区公安分局对报考人员政审考察环节前提交即可,其他报名资料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在现场报名当日提交。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不能提供有效报考申请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资格审查。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过关的,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报名资格审查过关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的重要证件。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考试。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理论考试、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惠阳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操场)。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男性1000米跑时间在4’25”以下为合格,女性800米跑时间在4’20”以下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报考人员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前填写《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理论考试人员名单。如参加理论考试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参加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通用能力测试。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理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理论考试6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理论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理论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理论考试合格者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查内容为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4.计算综合成绩。
按照“理论考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理论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理论考试成绩仍然相同,按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报考人员成绩及名次将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zwgk.huiyang.gov.cn/2009/hyList.shtml)和惠阳区公安分局网页(http://zwgk.huiyang.gov.cn/2041/hyList.shtml)通知通告栏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惠阳区公安分局安排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计划生育情况。考察期间,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信用征信证明(有单位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阳区公安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该岗位是否递补由惠阳区公安分局决定。递补原则为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递补对象)。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由惠阳区公安分局统筹安排到有关单位工作。
对于在试用期间不服从管理、不胜任本职工作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正式聘用的人员,惠阳区公安分局将解除劳动合同。如出现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有关规定处理。
(七)培训
试用人员需参加为期2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惠阳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祝警官、汤警官
咨询电话:0752-3383530(惠阳区公安分局政工室)
0752-3346407(惠阳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
监督电话:0752-3363717(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3883341(惠阳区公安分局监督室)

                            来源:惠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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