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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根据《环保部 国家发改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30号)、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茂名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等有关要求,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的黄标车。也就是说“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到2017年12月31日截止,2018年将不再发放“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
市环保局呼吁,“黄标车”对空气质量的危害较大,且安全性能大大降低,为充分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空气质量,希望黄标车车主尽快去淘汰,并要注意时间节点,务必于2017年年底前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并领取补贴。
茂名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发放工作将在本月底截止,从2018年1月1日起,将不再发放相关补贴,希望“黄标车”车主注意时间节点,尽快去办理淘汰“黄标车”并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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