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官山三路某超市门前公共停车位的“请勿停车”告示
随着社会发展,机动车的数量不断增加,在茂名市城区的大街小巷,为方便市民停车,规划着不少公共停车位。但这些停车位经常被商家摆放各种障碍物占用,他们把公共停车位私有化,搞起了“圈地运动”。
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商家为了不想让别的车影响自家生意,私自“霸占”门前公共停车位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其他人享受公共福利的权利。
公共场地,其属性为“公共”,为大家共同所有,为大家共同使用。别让公共资源被私人占据,“谁的门前谁做主”成了不成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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