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醉驾入刑”实施的第十个年头。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时就会被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就在这样一个高压的态势下,仍旧有人心存侥幸。今年3月16日早上,34岁的曹某眼神呆滞、神情没落,几个小时前,他还和朋友在饭桌上推杯换盏、谈笑风生。没想到,酒驾给自己带来了人生苦果。 3月15日晚上11时许,余杭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西二中队接到群众报警,在上仓路发现一个满身是血的人躺在路旁。 接到报警后,中队值班民警立即带领辅警赶赴现场,发现一中年男子躺在血泊中,呼吸微弱,头部有严重的撞击伤。这显然是一起交通事故,但现场却没发现肇事车辆。 很快,120急救车来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急救。但很不幸,不久从医院传来消息,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现场勘查的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重大交通肇事案件研判机制,第一时间查找肇事车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视频组在事发路段附近发现了有明显撞击痕迹的肇事车辆并锁定嫌疑人曹某。 案发四个小时后,曹某被抓获归案。经检测,曹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归案后的曹某,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曹某交代,3月15日晚上,他和10多位朋友在文二西路一家土菜馆内吃饭。期间,曹某喝了一些白酒,晚上10时许,曹某送一个朋友来到闲林街道一家宾馆附近的烧烤摊,两人又喝了几瓶啤酒。 晚上11时许,醉熏熏的曹某来到烧烤摊附近停车场,当时天下着大雨,加上回家的路途较近,曹某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但车子开出没几分钟,就撞倒一位路人。撞人后,曹某并未下车查看情况,而是管自己开车走了。 到家后,曹某看到自己车子前灯的撞击痕迹更是惊慌失措,于是叫来朋友,赶到事发路段,站在远处,看到民警正在勘查事故,伤者正在被120医护人员抬上救护车。 曹某知道自己这次闯下了弥天大祸,但是又不敢主动上前跟民警讲明情况,而是偷偷回去,叫来朋友商量怎么处理,结果还没商量好,就被民警抓获。 目前,曹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千叮咛万嘱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儿戏。
来源: 杭州交通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