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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源市出台《河源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考核,考核为等级C的,将约谈该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并限期整改。
《考核办法》中要求,河源市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考核办法》要求要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作,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100%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同时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度。
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在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上,河源市将落实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建立县区级欠薪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按规定向各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欠薪信息。
对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考核
河源市将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考核,考核期为2017至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从考核年度次年春节后开始。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分为A、B、C三个等级。
其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市最后一名的;或发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名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区将被列C级。
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将约谈该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并限期整改。同时,考核结果将列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作为市管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参考。
来源: 河源人社、广东人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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