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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茂南公安分局各派出所通过全面排查重点部位、集中整治重点区域,加大力度对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2月14日,该局城南派出所依法查处辖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起,行政处罚1人。
2月13日晚,城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茂南开发区站南路某门店路边处有人燃放烟花。接到举报后,该所领导迅速组织警力介入调查。迫于法律和公安机关的震慑,违法嫌疑人林某辉(男,36岁,茂南区人)主动到派出所交待其非法燃放烟花的违法行为。
2月14日,城南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并根据其认错态度,依法对林某辉作出罚款处罚,并责令其作出检查、反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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