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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版网约车细则:司机须具有汕头户籍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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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8 15:1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许晓婷)2月6日,汕头市交通运输局正式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明确规定今后汕头网约车必须在汕头市进行登记注册,燃油车辆排量不得小于1.8L或1.4T(含1.8L或1.4T)、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纯电动车辆轴距2600mm以上、续航里程250公里以上,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初次登记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且需设置统一的标志;而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须具有汕头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本市居住证,车辆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此同时,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则须强制报废,而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该细则还明确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取得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驾驶员应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汕头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下来也将按条件核查并组织网约车从业资格考试,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此外,由于长期以来汕头市出租车短程拒载、绕路、不打表、车况脏乱差等现象较为突出。为此,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也于6日同步发布《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巡游出租汽车违章经营行为投诉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巡游出租汽车违章经营行为的人员予以奖励,加强全市范围内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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