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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下无双 于 2017-9-6 10:42 编辑
4日上午,车管所人民南便民服务站看到,很多市民骑着电动车来上临时牌。但有些人车骑来了却上不了牌,这是为什么呢?原来,他们未有相应的驾驶证。交警提示,车主在为自己的非标电动车办理临时登记时,需已持有含摩托车类准驾的驾驶证。
日前,茂名市公安局发出了《关于加强摩托车(含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禁止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含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求符合相关标准的电动车一律要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登记上牌,非标电动车则需办理茂名电动车临时标识牌。9月1日,车管所茂名大道综合服务站便开始正式受理市民办理非标电动车临时登记申请。
另一个点即车管所人民南便民服务站也开始办理该项业务;该服务站看到,很多市民骑着电动车前来上牌。市民陈先生便是其中一位。在经过检验车辆、购买交强险、交钱填表、照相、拓码、提交全部所需资料等环节后,陈先生终于拿到了号牌和行驶证。在安装好号牌后,陈先生终于舒了一口气:“这回证照齐全了,可以安心地骑车上路了!”不过,也有的市民白跑一趟。原来,车主给自己的电动车上牌,必须持有含摩托车类准驾(D、E、F类)的驾驶证。因此,还没有驾驶证的,不给予上牌。
根据市公安局所发通告,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管理和摩托车是一样的,驾驶人必须有行驶证、驾驶证等。因此,如果要坚持使用非标电动车,就必须去考取相应驾驶证。
有个别市民反映:家中老人骑电动车,要考驾驶证的话比较困难。就此问题,交警人士表示,老人其实不宜骑行非标电动车,如果为了出行方便,可以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常说的电动单车)使用,便捷又安全。根据交通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电动自行车是行驶非机动车道的,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但在此也提醒市民群众,如果是要购买电动自行车,在车店选购时,一定要弄清楚其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可以通过检查其是否有脚踏助力功能,以及查询其时速、重量等相关参数予以辨别。也可通过查询《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予以确认。
附:
关于办理茂名市电动车临时标识有关规定的通知
一、办理时间:
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工作日办理)
二、茂名市区办理地点:
1、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南路车管所人民南便民服务站(即河东妇幼医院对面)
2、 茂名市高水公路车管所茂名大道综合服务站(即高水公路丽晶新城西侧对面)
三、办理要求:
1、办理电动车临时标牌需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须含D、E、F准驾车型,办理电动三轮车登记须含D准驾车型)。车辆属于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电动车属于单位的,提交单位身份证明、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驾驶人驾驶证及复印件。
(2)电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等)。购车发票遗失的,可以凭售车企业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企业印章)作为来历证明;售车企业也无法提供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的,可以凭所有人有关情况的申告说明并填写《电动车来历承诺书》作为来历证明。
(3)车辆出厂合格证。如合格证遗失的,可以凭本人有关情况申告说明或生产、销售企业出具的书面说明、实际车型目录资料替代。
(4)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的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将电动车交由车管所工作人员查验。
2、电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电动车登记和业务,单位代理人申请电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电动车所有单位的书面委托。
3、电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请电动车登记和业务,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交规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上牌登记:
(1)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2)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3)改装、拼装的、被盗抢的。
5、电动车临时标识号码按照顺序号领取,不得挑号和跳号领取号牌(已排除数字4)。
四、注意事项:
1、个人限办理一辆非标电动车临时登记。
2、电动车临时号牌应当安装在电动车后端的中间位置,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挪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车临时号牌或行驶证。
3、电动车临时号牌或行驶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临时登记电动车的转移登记手续。
5、已登记的电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1)电动车灭失;
(2)电动车报废解体;
(3)电动车临时号牌被依法撤销。
五、收费标准:
电动车临时标识牌证费35元/辆(不含照相、拓码费用)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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