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张嘉月餐饮店(张蓝心)因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做出以下处罚: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二、处罚款10000元。
茂名市茂南区优香果水果店(杨岳仁)因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做出以下处罚: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二、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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