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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法买卖3万多个社交账号,获利30万余元,落网 [打印本页]

作者: 杨子颖    时间: 2020-8-6 18:34
标题: 非法买卖3万多个社交账号,获利30万余元,落网
7月29日,大埔公安民警对一涉电诈黑灰产业链团伙实施收网行动,在桃源镇、湖寮镇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现场查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电话卡等作案工具一批,成功破获非法买卖网络聊天软件账号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条件的案件。

大埔公安民警在侦办今年4月29日桃源镇蒋某程、邓某敏非法买卖网络聊天软件账号为电诈犯罪提供条件的案件时,怀疑该镇仍有不法人员在从事该违法犯罪活动,并立即按照“净网2020”行动要求展开调查。经过一段时间的排查梳理和深挖扩线,果然发现了一个5人结成的团伙正干着为电信诈骗提供条件的违法勾当。
获悉案情后,大埔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赖宽立即指令刑侦、网警和相关派出所等部门继续发挥反诈联席会议和合成作战机制优势,坚决全面铲除该犯罪团伙。
由分管业务局领导挂帅的专案组随即成立,组织刑侦、网警、指挥中心和相关派出所等警种力量,整合智慧新警务资源深入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专案组经过一段时间的周密侦查,全面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信息、活动规律,并等候最佳时机实施收网。

7月29日上午,专案组民警火速出击,在桃源、湖寮镇同步实施收网行动,分别将郭某滔(26岁)、郭某兵(28岁)、邓某滔(29岁)、罗某晓(均男,27岁,大埔县桃源镇人)、李某浩(男,21岁,大埔县光德镇人)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查获电脑6台、手机40部、银行卡28张、电话卡100余张等作案工具一批。

据团伙成员交代,他们自2018年11月份以来,通过非法渠道购得实名登记手机卡注册微信号(或直接在网上购买QQ、微信等聊天账号),使用“养号”软件提高账号活跃度后,加价卖出供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至被抓获时止,共非法买卖3万多个账号,从中获利30万余元。
目前,团伙5名成员已被大埔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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