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司法机关对我的教育,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以后我一定好好改正,认真学习,不辜负大家的期望……”4月23日上午,在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训诫、帮教暨亲职教育会上,一名未满16周岁的涉案未成年人后悔地说道。 近年来,涉罪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的案件日趋增多,针对此类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十分必要。 近日,茂南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强制侮辱案件中,发现其中有五名涉案嫌疑人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但五人的行为性质比较恶劣,且处于生理、心理发生急剧变化的特殊时期,辨别是非、自我约束能力相对较弱。 为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新走向人生正轨,4月23日上午,茂南区检察院联合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羊角派出所,邀请市检察院及市教育局,召集五名涉案人员及其家属,学习了该院制作的《呵护花蕾,关爱少年》法治读本,并召开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训诫、帮教暨亲职教育会。...................................................................................................................................................... 会上,羊角派出所通报了基本案情及人员行政处罚等处理情况。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五名临界预防对象进行了心理疏导,让其勇于承认错误、勇于改过,教导其做好人生的规划。市公安局茂南分局法制科则指出五名临界预防对象行为的违法性,并引导其思考将来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 在与五名临界预防对象谈话中,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向其耐心讲述了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使其明白哪些行为坚决不能做,提高法律意识,远离违法犯罪。鉴于五名临界预防对象中有三名是在校学生,两名已经辍学,市教育局安全保卫科对其讲述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意义及重要性,叮嘱调整心态及做好开学的准备,尤其是对两名已经辍学的临界预防对象进行劝说,使其许下重返校园承诺。 另外,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向到场的家长及村委干部了解了情况,分析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家长既要赚钱养家,但同时要多花时间和子女沟通。”检察官语重心长地对家长们说道,敦促家长们严加管教的同时,要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 最后,经过临界预防、训诫、帮教,五名涉罪未成年人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在学校认真读书,不再做违法的事情。经过亲职教育,家长们保证以后履行好监护的责任,保证教育好子女,确保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来源:茂名日报、羊角人 |
欢迎光临 广东展翅南方网 (http://gdzcnf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