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责任意识,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市纪委通报我市查处的7起问责典型案例。
湛江市扫黑除恶办收到省扫黑除恶办以秘密级别转来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映覃巴镇有关领导和村干部为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线索后,将该线索以密件形式转交给吴川市扫黑除恶办处理,吴川市扫黑除恶办将该线索转给覃巴镇党委书记张阁良和纪委书记吴永洪处理。在该线索处置过程中,举报的内容遭到泄密,且举报人遭到被举报对象亲属的威胁、警告,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张阁良和吴川市覃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宁伯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吴永洪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按办事员重新安排工作,并调离纪检监察机关;吴川市覃巴镇党委副书记、覃巴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庄一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川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吴川市扫黑除恶办原主任陈甫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川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陈勇和吴川市覃巴镇党委副书记、覃巴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郑卓宏受到诫勉处理;4名干部被批评教育;2名干部被谈话提醒。责成湛江市扫黑除恶办、吴川市委、吴川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吴川市扫黑除恶办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012至2016年,原古村村委会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在村委会办理打铁塘村低保工作中,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低保条件的72人领取低保金110471元。麦志伟(原古村村委会委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洋青镇新扬村党支部原负责人兼村委会主任梁龙(原古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洋青镇古村西村党支部负责人兼村委会主任徐缓仔(原古村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委员)、洋青镇老麦田村委会副主任徐康瑞(原古村村委会委员)、洋青镇秀龙仔村委会委员梁树旺(原古村村委会干部)等三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洋青镇党委副书记叶振兴和洋青镇民政办原副主任陈伟明在办理低保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职,被遂溪县人民法院判决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原遂溪县纪委监察局第五纪工委书记兼局长刘永贤不正确履行职责,其作为核查组组长在带队核查打铁塘村办理低保问题时,未深入核查就作出与事实不符的结论,造成不良影响。刘永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陈华弟(2007年3月至2014年9月)、坡头区海洋与渔业局原局长潘联宁(2014年9月至2017年2月)、广东省渔政总队坡头大队原大队长周博文、广东省渔政总队坡头大队副大队长黄铨不正确履行职责,发现碧海合作社非法围填海112.211公顷没有及时制止,导致3.9公顷红树林绝大部分枯死。陈华弟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潘联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博文受到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黄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新园派出所对辖区内长期存在赌博游戏机泛滥和使用游戏机赌博问题,查处不力,且于2017年3月13日,因游戏机赌博引发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严重后果。全祯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新园派出所教导员孙永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副所长吴国海、治安中队副中队长谭陶强均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雷州市企水镇臧家村干部在协助政府从事茅草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把关,造成臧家村委会6户不符合“茅草房改造”条件的村民领取了“茅草房改造补助”专项资金共计24万元,黄光胜、臧家村委会主任梁妃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臧家村委会治保主任梁妃四被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臧家村委会副主任张慧、臧家村委会计生主任梁进、臧家村委会妇女主任林朝连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雷州市郭宅简易填埋场垃圾裸露、垃圾渗滤液渗漏污染环境;雷州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未验先投、无证排污,生化车间干化仓垃圾渗滤液从厂房流出等问题。陈武森、雷州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林中岳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雷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彭春玲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雷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朱伟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雷州市公用事业局市容环卫股股长欧有康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中央环保督察组转来吴川市有关企业污染的问题线索,吴川市环保部门在行使监管企业排放污染物职责过程中履职不力,巡查流于形式,致使吴川市浅水镇万鑫昌皮革厂、长岐镇海源甲素厂等多家企业存在污染问题。孙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川市环境污染监理所所长符景超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吴川市环境污染监理所副所长伍爱军、李华平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7起问责案例说明当前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在扫黑除恶、环保、扶贫等领域仍然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虚化、表态多落实差、担当精神缺失、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策效力,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对这些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充分体现了市委维护政令畅通、狠抓贯彻执行的坚定决心。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内监督,紧紧咬住“责任”二字,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并动态管理主体责任清单,形成明责、督责、考责、问责的工作体系,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发挥好问责这个全面从严治党利器的作用,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以精准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工作推动不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责,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跟踪回访和谈心谈话,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坚持正人先正己,刀刃向内,对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该问责而不问责的或者“零问责”的,必须严肃问责,以此广泛调动和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性、创造性,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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